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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與投資

常見問題

共同基金篇

Q01. 什麼是共同基金?

共同基金是集合大眾的資金,在「基金經理與基金保管分別獨立」的前提上,交由專業基金經理人管理投資,投資所得之盈虧分配予全體基金投資人。

Q02. 投資共同基金有何好處?

  • 投資金額很有彈性,小額即可投資
  • 分散投資風險,分散到不同的投資標的、產業或市場
  • 專業操作,由專業基金經理人操作管理
  • 流動性佳,一般辦理贖回手續後 5~7 個工作天即可領回贖回款項(詳細贖回工作天,請詳見各基金之公開說明書)
  • 省時簡便,可透過網路、電話或臨櫃申購

Q03. 共同基金可分種類?

共同基金的種類,可依註冊地點、投資標的等分門別類如下:

  1. 依註冊地點區分:
    國內基金 :國內投信公司依據「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並經證管會核准募集的共同基金。基金投資範圍包括國內及國外股債市,計價幣別主要為新台幣。
    國外基金 :國外共同基金為登記註冊於我國以外地區,由國外基金公司發行的基金。基金投資範圍以國外股債市為主,計價幣別皆為外國貨幣。
  2. 依投資標的區分:
    股票型基金:其投資標的以股票為主,主要追求資本利得,其風險也較高。
    債券型基金:其投資標的以債券為主,主要收益來源為債息所得及資本利得,風險較貨幣型高一些。
    平衡型基金:投資範圍涵蓋股票及債券,風險介於股票及債券型基金之間。
    貨幣型基金:投資範圍以貨幣市場之金融工具為主,以追求穩定收益為目標,其風險屬性最低,但並不保證本金不會虧損。
    組合型基金:其投資標的係由基金所組成,故又名基金中的基金,風險需視其所投資之標的基金類型而定。

Q04. 共同基金的收益來源為何?

一般而言,共同基金的收益來源,包括資本利得、利息收入及匯兌利得。

Q05. 請問基金一定會配息嗎?配息的方式為何?

基金公司針對基金配息與否或配息的規定會載明於公開說明書上,配息的頻率亦由基金公司所決定。一般而言,配息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配現金,另一種則是配單位數。
配息方式

  1. 配發單位數:將配息轉入再投資單位數,因此配單位數後,客戶所持有基金總單位數會增加,但當日單位淨值會依配息的關係而減少。
  2. 配發現金:該基金若有配息時,則會將分配之現金存入客人的帳戶,同樣地當日單位淨值會依配息的關係而減少。

Q06. 基金的淨值是如何計算出來的?

基金淨值即為基金之實際價值。在每一個基金交易日,基金經理公司會根據基金投資組合內的所有資產,包括股票、債券、現金、其他有價證券或資產於特定時點、集中交易市場的報價,來計算基金每日投資資產總值,此資產價值再扣除基金本身所應支付的費用後,除以基金發行在外的單位總數,即可計算出基金淨資產價值,亦為基金淨值。至於申購、贖回及轉換的淨值以那一個交易日為基準,各家基金公司的標準可能不同,投資人應以基金公開說明書為主。

Q07. 投資共同基金會有什麼費用?

共同基金會收取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申購手續費、轉換費、基金管理費、信託保管費、通路服務費、短線交易費用及其它相關費用。有關基金應負擔之費用(含分銷費用),已揭露於公開說明書、投資人須知及本行的作業規則中,本行及銷售機構均備有公開說明書(或其中譯本)或投資人須知,投資人亦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或境外基金資訊觀測站中查詢。至於本行的作業規則,會附在下單的背面一併連同下單的收執聯交付給投資人。
詳細費用資訊請參考本行網站公告之「法定公開揭露事項─本行帳戶服務費用暨金融產品相關收費暨利率說明」之「投資產品費用說明」。

Q08. 如何在滙豐(台灣)進行共同基金交易?有身分限制嗎?

在本行您可以透過分行臨櫃交易、電話交易及網路銀行交易來完成共同基金投資。 若要透過本行投資共同基金,您應符合以下條件:

  1. 在本行開立活存及信託帳戶 (若為未成年人,須經法定代理人同意並先在本行開立活存及信託帳戶)
  2. 不具有美國人身分(美國人身分之定義請參考本行總約定書)*
  3. 不具有加拿大國籍或居住地為加拿大
    *外國人投資共同基金,須依各國家/地區之稅法規定,如有必要之時,逕向所屬國家/地區納稅。

Q09. 在網路銀行申購/贖回基金,有何限制?與分行及電話理財中心作業有何不同嗎?

  • 網路申購或贖回境外基金,以新台幣扣款,最高金額(包含申購手續費)不能超過新台幣 499,999元。分行及電話理財中心無此限制。
  • 部分原中華銀行停售之基金之贖回或轉出交易僅能透過臨櫃或電話銀行辦理。

Q10. 在滙豐(台灣)辦理基金申購/轉換/贖回是否有最低投資金額限制?

  1. 申購:
    單筆申購:最低申購金額為等值新台幣 50,000 元;OBU 客戶為等值美金 2,000 元。
    定期定額申購:網路銀行每筆最低申購金額為等值新台幣 5,000 元。
  2. 轉換:
    得全部轉換或部分轉換,部分轉換時,轉入金額至少須達新台幣 50,000 元(現值)或等值外幣,不含轉 換手續費 。轉出後所剩餘之金額需達新台幣 50,000 元(現值)或等值之外幣;OBU 客戶之規定為等值 美金 2,000 元。
  3. 贖回:
    得全部贖回或部分贖回,部分贖回時,每支基金贖回後所剩餘之金額至少須達新台幣 50,000 元或等值外幣;OBU 客戶之規定為等值美金 2,000 元。

Q11. 什麼是定期定額信託,優點為何?

以定期定額信託方式投資國內外共同基金,您須與銀行約定每月固定日期及固定金額做投資,其優點包含有:

  1. 分散投資時間點的風險。
  2. 長期投資,克服追高殺低的心理。
  3. 適合中長期規劃,並有強迫儲蓄的效果。

Q12. 如何在滙豐(台灣)辦理定期定額投資共同基金呢?要注意哪些事項?

只要帶著身份證、印章到滙豐(台灣)全省各分行並填妥總約定書、選定欲投資的基金即可。提醒您,記得在扣款日之前將錢存入您的扣款專戶。
您可以選擇的定期定額投資方式有以下三種:

  1. 扣新台幣活存帳戶,由新台幣特定金錢信託資金投資國內基金。
  2. 扣新台幣活存帳戶,由新台幣特定金錢信託資金投資境外基金。
  3. 扣外幣活存帳戶,由外幣特定金錢信託資金投資境外基金。

Q13. 投資共同基金是否有最短投資期間之限制?

為保護大部分投資人的權益,目前許多基金公司皆在其公開說明書上聲明對短線交易的規範。若投資人在一定期間內交易/轉換次數逾基金公司之限制而符合公開說明書基金短線交易認定標準時,除本行將依法提供該客戶相關資料予基金公司外,基金公司有權利拒絕客戶所為之基金轉換或再申請,基金公司對於從事該基金短線交易之投資人於基金贖回時,應扣除該筆交易之贖回金額一定比例之贖回費用。基金短線交易之認定標準及贖回費用收取之最高比例規定,由基金公司訂定之並揭露於基金公開說明書中,投資人於投資前應詳閱公開說明書。

Q14. 投資共同基金可能發生的風險為?

  1. 市場風險:這是最主要的風險來源。若該基金所投資標的,其市場因國家/地區政治、經濟環境、商業條件、重大事件、客戶情緒和信心等因素使得市場價格受到影響,基金淨值也會受到相當程度的影響,亦即投資本金可能獲利或損失,其中投資風險可能之最大損失為全部信託本金。
  2. 匯率風險:外幣計價的境外基金,若計價幣別對臺幣升值,客戶有匯率上獲利;若該貨幣對臺幣貶值,客戶則有匯率上的損失。舉例來說,美元計算的基金若臺幣兌美元匯率由 30 元貶到 34 元,客戶就有匯兌收益;反之,則會有匯兌損失。
  3. 流動性風險:若買賣受到限制,不能很方便的進行買賣,使得所投資標的物的變現性變差,就是所謂流動性風險。
  4. 除上述主要風險,各基金另可能包含類股過度集中之風險、產業景氣循環之風險、商品交易對手及保證機構之信用風險、投資結構式商品之風險、投資標的或特定投資策略之風險、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之風險、出借所持有之有價證券或借入有價證券之相關風險、證券相關商品交易、法令、貨幣等風險等。因前述風險、受益人大量買回或基金暫停計算買回價格等因素,或有延遲給付買回價金之可能。上述所揭露之風險係列舉大端,對於所有基金投資之風險及影響市場行情之因素無法一一詳述,投資人在作出投資決定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有關風險因素之揭露。

Q15. 我可以在哪裡看到我持有的共同基金投資金額?

本行會每月定期以平信或是電子郵件之形式寄發紙本或電子綜合月結單給客戶,客戶可自行選擇使用紙本或是電子月結單。若您為網路銀行之用戶,亦可登入網路銀行查閱您的基金交易明細與投資組合相關資訊。

Q16. 我在共同基金的投資收益將會如何被課稅?

境外基金部分,依據稅法規定,自 99 年 1 月 1 日起,申報戶全年海外所得達 100 萬元者,其海外所得應全數計入基本所得額;全戶全年海外所得未達 100 萬元者,其海外所得無須計入基本所得額。如依相關稅法規定而須辦理扣繳或填發扣繳憑單時,本行將依規定辦理。有關稅法之相關問題,建議您自行尋求專業顧問之建議。

Q17. 投資共同基金後若有問題或不滿意之處可以如何反應?

(1) 個人理財服務專線(02) 6616-6000 (2)全省各分行 (3)申訴專線(0800-050-018);詳細資訊請參閱本行網站公告之「法定公開揭露事項─本行客戶意見反映/申訴處理程序」。
關於共同基金,您也可參閱本行網站之個人金融之投資─共同基金投資總覽之說明。

共同基金- FundMax 信託帳戶服務篇

Q01. 什麼是 FundMax 信託帳戶服務?

FundMax 信託帳戶服務為滙豐銀行提供之共同基金交易帳戶服務,除使用一般信託帳戶執行基金交易外,客戶也可選擇於本行開立 FundMax 信託帳戶服務進行基金交易。
FundMax 信託帳戶服務的特點為採取單一收費按月繳付模式:不用逐筆支出基金交易手續費、不需額外支付轉換、贖回手續費、差額轉換手續費或信託保管費,只須按月繳 FundMax 帳戶費用則可不限次數買賣本行銷售的境內外基金(不含 ETF) 。

Q02. 月繳 FundMax 帳戶費用如何計算?

FundMax 帳戶信託管理費係按月收取,計算方式為(無條件進位至整數位):FundMax 帳戶基金平均市值 x適用年費率(如下表) x (收費天數/全年天數)。

帳戶基金平均市值 (新臺幣)
卓越理財專戶信託管理費率 (年費率)
運籌理財專戶信託管理費率 (年費率)
15,000,000 元以上
0.75%
1.00%
5,000,000 元至15,000,000 元以下
1.00% 
1.25%
2,000,000 元至5,000,000 元以下
1.25%
1.50%
2,000,000 元以下
2.00%
2.50%

FundMax 帳戶信託管理費係按月收取,計算方式為(無條件進位至整數位):FundMax 帳戶基金平均市值 x適用年費率(如下表) x (收費天數/全年天數)。

帳戶基金平均市值 (新臺幣)
15,000,000 元以上
卓越理財專戶信託管理費率 (年費率)
0.75%
運籌理財專戶信託管理費率 (年費率)
1.00%
帳戶基金平均市值 (新臺幣)
5,000,000 元至15,000,000 元以下
卓越理財專戶信託管理費率 (年費率)
1.00% 
運籌理財專戶信託管理費率 (年費率)
1.25%
帳戶基金平均市值 (新臺幣)
2,000,000 元至5,000,000 元以下
卓越理財專戶信託管理費率 (年費率)
1.25%
運籌理財專戶信託管理費率 (年費率)
1.50%
帳戶基金平均市值 (新臺幣)
2,000,000 元以下
卓越理財專戶信託管理費率 (年費率)
2.00%
運籌理財專戶信託管理費率 (年費率)
2.50%

FundMax 帳戶之「基金平均市值」係以新台幣*計算,其計算方式如下:收費期間之[每一日曆日基金單位淨值**x 每日持有基金單位數] 之加總/收費天數
*外幣計價產品將依本行當日牌告匯率折算等值新臺幣計算。
**如基金之贖回價格與基金之單位淨值不同時,則以贖回價格計算。
詳細費用資訊請參考本行網站公告之「法定公開揭露事項─本行帳戶服務費用暨金融產品相關收費暨利率說明」之「投資產品費用說明」

Q03. 甚麼樣的人適合開 FundMax 信託帳戶?

FundMax 帳戶服務是針對計畫定期檢視及調整投資組合的投資人而設,對於計畫長期(如一年以上)持有相同基金而不調整投資部位的投資人,可能並不適合。

Q04. 如何申請 FundMax 信託帳戶服務?有甚麼限制?

  1. FundMax 帳戶可透過匯豐各分行或是電話理財中心申請。
  2. FundMax 帳戶之申請人必須為本行卓越理財或是運籌理財之客戶,且不可具有美國/加拿大公民或居民身份。
  3. FundMax 帳戶僅適用於特定金錢信託資金投資國內/外共同基金之單筆投資,不適用於定期定額投資計畫。

Q05. 如何使用 FundMax 信託帳戶服務做基金交易?

在本行您可以透過分行臨櫃交易、電話交易及網路銀行交易來使用您的 FundMax 信託帳戶作共同基金投資。交易方式與一般基金交易無異,若您同時有一般信託帳戶及 FundMax 信託帳戶,僅需於交易時指定使用 FundMax 信託帳戶即可。

Q06. FundMax 信託帳戶是否有最短使用期間之限制?關閉的話會有費用嗎?

若申請人擬關閉 FundMax 帳戶,可親臨分行並填寫“FundMax 帳戶關戶暨帳戶轉換申請書”向本行提出申請。關閉 FundMax 帳戶前申請人應先贖回其於 FundMax 帳戶內的所有基金單位數或將其 FundMax 帳戶內持有之基金單位數轉至一般信託帳戶,並繳付任何已累積但尚未支付的 FundMax 帳戶信託管理費、關閉帳戶費用及帳戶轉換手續費。
關閉帳戶費用:若申請人之最後一次透過 FundMax 帳戶申購或轉換日至帳戶關閉日相距不足一年者,申請人須繳付以自關閉帳戶日至該交易滿一年之剩餘天數為計費期間,依最低帳戶餘額及其相對應之費率所計算出的關閉帳戶費用。此費用會於關戶時自申請人新臺幣活期存款帳戶中扣除或於贖回 FundMax 帳戶內之基金時,逕行自贖回款中扣除。
帳戶轉換手續費:於關閉 FundMax 帳戶時,申請人可提出將 FundMax 帳戶內之持有基金單位數轉至一般信託帳戶之申請。本行將額外收取信託帳戶轉換手續費新臺幣五百元,此費用會於轉換時自申請人新臺幣活期存款帳戶中扣除。

Q07. 我可以在哪裡看到 FundMax 帳戶中的共同基金投資金額?

本行會每月定期以平信或是電子郵件之形式寄發紙本或電子 FundMax 月結單給客戶。針對每筆交易,本行也會於執行信託交易後之 10 個營業日內,寄發特定金錢信託投資有價證券申購(單筆)/轉換/贖回通知書供客戶對帳查詢。您也可以透過本行網路銀行查詢投資組合相關資訊。

Q08. 使用 FundMax 帳戶後若有問題或不滿意之處可以如何反應?

您可直接洽詢您專屬的理財人員或經由下列管道反映/申訴:
(1) 個人理財服務專線(02) 6616-6000 (2)全省各分行 (3)申訴專線(0800-050-018);詳細資訊請參閱本行網站公告之「法定公開揭露事項─本行客戶意見反映/申訴處理程序」。 關於 FubndMax 帳戶,您也可參閱本行網站之個人金融於投資─FundMax 基金投資方案之說明。

海外債券篇

Q01. 什麼是海外債券?

海外債券係指由外國政府、政府機構、公司或其他的機構組織所發行,由債券發行機構承諾於債券到期前,定期支付事先約定的利息(票面利息);並在債券到期時,支付債券上所列明之本金(票面值)之外國有價證券。其收益取決於定期的固定收益或債券價格上漲之資本利得。依公司評級而有安全和波動性之差異,投資收益和風險亦因市場表現而異。

Q02. 投資海外債券有何好處?

  1. 大部份債券具固定配息之特性,利率多優於同幣別天期之定存
  2. 發行機構承諾到期返還本金
  3. 潛在資本利得
  4. 具相當之流動性

Q03. 投資海外債券是否有最短投資期間之限制?

沒有。本行提供每日賣出之服務,但不提供當沖(申購當日賣出)之服務。

Q04. 如何申購海外債券?

海外債券交易可親自至分行或透過電話理財服務中心辦理。首次申購外國債券,務必攜帶證件親自至分行辦理,之後申購交易即可透過 24 小時電話理財服務中心辦理下單。

Q05. 申購海外債券有身分限制嗎?

若要透過本行投資海外債券,您應符合以下條件:

  1. 在本行開立活存及信託帳戶 (若為未成年人,須經法定代理人同意並先在本行開立活存及信託帳戶)
  2. 不具有美國人身分(美國人身分之定義請參考本行總約定書)*
  3. 不具有加拿大國籍或居住地為加拿大

Q06. 投資海外債券會有什麼費用?

  1. 申購手續費:最高收取 1.625%申購手續費。
  2. 到期前賣出手續費:最高收取 0.5%到期前賣出手續費(若為發行機構提前買回及債券到期者,則不收 取該手續費)
  3. 信託管理費:每年 0.1%,以投資人持有該產品之實際天數計算,最多收取三年。
    詳細費用資訊請參考本行網站公告之「法定公開揭露事項─本行帳戶服務費用暨金融產品相關收費暨利率說 明」之「投資產品費用說明」。 

Q07. 投資海外債券會有什麼風險?

投資海外債券商品可能涉及之風險包含--

  1. 價格波動及本金風險(最大損失風險):外國有價證券之價格可能因某些因素而在短期間內產生劇烈上揚 或下降,投資人可能因投資風險而損失部分或全部原始投資本金。 
  2. 市場利率風險:當市場利率變動時,債券價格將會隨之下跌或上漲。
  3. 信用風險:信用風險又稱違約風險,債券發行或保證機構無法對債券履行付息及還本承諾,投資人可 能因此損失部分或全部原始投資本金。
  4. 流動性風險:部分外國債券不具備充份之市場流動性,可能有不易或無法成交、停止交易或下市之狀 況,將導致投資人產生損失。此外,在流動性不足的情況下,投資人亦可能難以取得關於外國債券價 值或風險之可靠資訊。 
  5. 匯兌風險:外國債券屬外幣計價之投資產品,投資人需留意外幣孳息及本金換算為本國貨幣或其他貨 幣時,可能產生匯兌損失。 
  6. 強制贖回風險:部分外國債券設有贖回條款,發行機構可依事先約定之價格將債券提前買回。投資人 申購此類債券,需考量一旦債券被強制贖回,原資金規劃將受影響。 
  7. 再投資風險:債券未來的利息收入或提前償還之本金,在重新投入市場時,可能無法享受與原始本金 同等的利率水準。 
    除上述主要風險,本產品仍可能面臨但不限於通貨膨脹風險、交割風險、法令風險、經營風險、市場及事件 風險、國家/地區風險、稅賦風險等,本風險說明之影片並未詳述所有可能之風險,您應該同時參閱產品銷售文件 上面的風險聲明。 

Q08. 我可以在哪裡看到我的海外債券投資金額?

本行會每月定期以平信或是電子郵件之形式寄發紙本或電子綜合月結單給客戶,客戶可自行選擇使用紙本或是電子月結單。針對每筆交易,本行也會於執行信託交易後之 10 個營業日內,寄發特定金錢信託投資有價證券申購/贖回通知書供客戶對帳查詢。您也可以透過本行網路銀行查詢投資組合相關資訊。

Q09. 我在海外債券的投資收益將會如何被課稅?

依據稅法規定,自 99 年 1 月 1 日起,申報戶全年海外所得達 100 萬元者,其海外所得應全數計入基本所得額;全戶全年海外所得未達 100 萬元者,其海外所得無須計入基本所得額。如依相關稅法規定而須辦理扣繳或填發扣繳憑單時,本行將依規定辦理。有關稅法之相關問題,建議您自行尋求專業顧問之建議。

Q10. 投資海外債券後若有問題或不滿意之處可以如何反應?

您可直接洽詢您專屬的理財人員或經由下列管道反映/申訴:
(1) 個人理財服務專線(02) 6616-6000 (2)全省各分行 (3)申訴專線(0800-050-018);詳細資訊請參閱本行網站公告之「法定公開揭露事項─本行客戶意見反映/申訴處理程序」。
關於海外債券投資,您也可參閱本行網站之個人金融於投資─海外債券頁面之說明。

指數股票型基金 ETF 篇

Q01. 什麼是 ETF 指數股票型基金?

ETF 英文原文為 Exchange Traded Funds,字面上的翻譯就是「指數股票型基金」,雖名為基金,但它以追蹤特定指數表現為目標,在證券交易所掛牌買賣。

Q02. 投資 ETF 的特色及優點?

投資 ETF 的優點包含:追蹤標的指數之報酬、交易成本較低、分散投資組合、透明度高、被動管理及流動性高等

Q03. 投資 ETF 是否有最短投資期間之限制?

沒有。本行提供每日賣出之服務,但不提供當沖(申購當日賣出)之服務。

Q04. 如何申購 ETF?

ETF 交易可親自至分行或透過電話理財服務中心辦理。首次申購 ETF,務必攜帶證件親自至分行辦理,之後申購交易即可透過 24 小時電話理財服務中心辦理下單。

Q05. 申購 ETF 指數股票型基金有身分限制嗎?

若要透過本行投資 ETF,您應符合以下條件:

  1. 在本行開立活存及信託帳戶 (若為未成年人,須經法定代理人同意並先在本行開立活存及信託帳戶)
  2. 不具有美國人身分(美國人身分之定義請參考本行總約定書)*
  3. 不具有加拿大國籍或居住地為加拿大

Q06. 投資 ETF 會有什麼費用?

  1. 申購手續費:最高收取 1%申購手續費。
  2. 贖回手續費:最高收取 1%贖回手續費。
  3. 信託管理費:最高收取每年 0.4%,以投資人持有該產品之實際天數計算,最多收取三年。
    詳細費用資訊請參考本行網站公告之「法定公開揭露事項─本行帳戶服務費用暨金融產品相關收費暨利率說明」之「投資產品費用說明」。

Q07. 投資 ETF 會有什麼風險?

投資 ETF 商品可能涉及之風險包含

  1. 價格波動及本金風險:ETF 之價格可能因某些因素而在短期間內產生劇烈上揚或下降,投資人可能因投資風險而損失部分或全部原始投資本金。
  2. 流動性風險:部分 ETF 不具備充份之市場流動性,可能有不易或無法成交、停止交易或下市之狀況,將導致投資人產生損失。此外,在流動性不足的情況下,投資人亦可能難以取得關於 ETF 價值或風險之可靠資訊。
  3. 匯兌風險:外幣計價之 ETF,投資人需留意外幣之收益及本金換算為本國貨幣或其他貨幣時,可能產生匯兌損失。
  4. 追蹤誤差風險:ETF 不可能完全複製或追蹤標的指數,基金淨值與對應股價指數走勢可能會有誤差。法令風險:投資國外 ETF,應遵照當地國家/地區之法令及交易市場之規定辦理,其或與我國證券交易法規不同,有可能產生因當地國家/地區之法令變更而影響投資人權益之風險。
  5. 交割風險:ETF 之交割清算機構所在地或其交易對手,如遇緊急特殊情形、市場變動因素或逢例假日而改變交割規定,將導致暫時無法交割或交割延誤。
    上述所揭露之風險係列舉大端,投資人在作出投資決定前,應詳閱交易單背面之風險預告。

Q08. 我可以在哪裡看到我的 ETF 投資金額?

本行會每月定期以平信或是電子郵件之形式寄發紙本或電子綜合月結單給客戶,客戶可自行選擇使用紙本或是電子月結單。針對每筆交易,本行也會於執行信託交易後之 10 個營業日內,寄發特定金錢信託投資有價證券申購/贖回通知書供客戶對帳查詢。您也可以透過本行網路銀行查詢投資組合相關資訊。

Q09. 我在 ETF 的投資收益將會如何被課稅?

海外上市 ETF,依據稅法規定,自 99 年 1 月 1 日起,申報戶全年海外所得達 100 萬元者,其海外所得應全數計入基本所得額;全戶全年海外所得未達 100 萬元者,其海外所得無須計入基本所得額。如依相關稅法規定而須辦理扣繳或填發扣繳憑單時,本行將依規定辦理。有關稅法之相關問題,建議您自行尋求專業顧問之建議。

Q10. 投資 ETF 後若有問題或不滿意之處可以如何反應?

您可直接洽詢您專屬的理財人員或經由下列管道反映/申訴:
(1) 個人理財服務專線(02) 6616-6000 (2)全省各分行 (3)申訴專線(0800-050-018);詳細資訊請參閱本行網站公告之「法定公開揭露事項─本行客戶意見反映/申訴處理程序」。

關於 ETF 投資,您也可參閱本行網站之個人金融於投資─ETF 介紹頁面之說明。

結構型商品篇

Q01. 滙豐銀行有提供哪些種類的結構型商品?

「雙元雙利投資組合」 (Dual Currency Investment)
「雙元雙利投資組合」是結合了「外幣定存」及「出售外幣幣別選擇權」之商品組合。除了有承作外幣定存的固定收益外,還可收取選擇權權利金。您可依個人的投資需求、匯率看法及風險偏好,決定雙元雙利投資組合之計價貨幣、連結貨幣、轉換匯率及承作天期,進而決定總收益率。於產品決算日,本行將依您於承作本產品時所定之轉換匯率,決定您是否需履行其出售外幣幣別選擇權之義務,並依此決定付款貨幣為計價貨幣或連結貨幣。於到期日時,本行將先計算您承作本金、雙元雙利投資組合總收益,再依決算日決定之付款幣別給付承作本金及雙元雙利投資組合總收益至您的帳戶。本商品到期時至少可領回原計價幣別本金(或其等值)之 70%。但若為「限專業投資人」之「雙元雙利投資組合」,則本商品到期時完全不保本。
「活利投資組合」 (Structured Investment)
「活利投資組合」是一種結合定存/債券與選擇權之投資組合。簡單的說,就是以定存的利息收益投資於選擇權(例如匯率選擇權、利率選擇權...等),以執行選擇權後所得的報酬作為產品到期時的實質收益。所以不論您選擇什麼樣的連結項目,於本行未發生信用風險條件下,持有至到期時您可以安心保有依商品發行條件之一定比例之原計價幣別投資本金;但若為不保本型之「活利投資組合」,則持有至到期時您不一定保有一定比例之原計價幣別投資本金。同時也針對特殊需求的客戶,提供量身訂作的服務。 「活利投資組合」之計價幣別包含美元、歐元、澳幣、紐幣等多種幣別,其投資的選擇權可連結匯率、利率、股價、股價指數等不同連結標的。產品期間亦有短期中期等設計,可供運用、組合。當連結之選擇權表現與預期一致時,即有機會獲取較高的收益,擴大獲利空間。

Q02. 投資「雙元雙利投資組合」的特色?

  • 即時報價掌握先機
    透過滙豐(台灣)即時報價系統,依您承作的天期,讓您掌握市場變化,自由決定組合及預期收益。
  • 外幣組合選擇多
    可選擇美金/歐元/英鎊/澳幣/紐幣/加幣/港幣/日幣/新加坡幣/瑞士法郎,分別作為計價貨幣及連結貨幣,滿足您個人資產規劃及外匯需求。
  • 承作天期靈活,資金調度有彈性,沒有募集期限,隨時可以承作。可選擇的天期包含 1 週、2 週、1個月、2 個月以及畸零天期,惟最長不超過 3 個月。
  • 承作金額門檻低,最低承作本金為等值二萬美元,免申購手續費用,讓您輕鬆掌握投資機會。

Q03. 投資「活利投資組合」的特色?

  • 到期依商品發行條件保障一定比例原計價幣別投資本金
  • 無手續費
  • 配合您的資金運轉需求
  • 得提供量身訂做產品

Q04. 適合投資活利投資組合的投資族群?

  • 客戶風險須高於或等於商品之風險等級
  • 尋求穩定報酬
  • 想藉由多樣化的投資組合分散投資風險
  • 可接受中長期投資的投資人

Q05. 投資結構型商品的是存款的一種?

結構型商品並非存款,而係一項投資,投資不受存款保險之保障。結構型商品雖以存款為基礎,但經過與衍生性金融商品結合後,已成為一種可能損及本金、具有高度複雜性之金融商品,與一般傳統存款不同,為避免投資人有所誤解,銀行不得以存款名義銷售結構型商品。因此,結構型商品係複雜金融商品,必須經過專人解說後再進行投資,若您如果無法充分理解本商品,建議請勿投資。

Q06. 投資結構型商品的主要風險?

結構型商品依商品設計或條件不同,客戶所暴露之風險程度可能不同,如為現金交割,可能發生部分或全部利息、本金減損或其他損失之風險;如為非現金交割,則可能發生本金將依約定轉換成標的資產之情事,可能必須承擔銀行及標的資產發行人之信用風險。 影響衍生性金融商品價格變動之因素極為複雜,銀行所揭露之風險預告事項係列舉大端,對於交易風險與影響市場行情之因素或許無法詳盡描述,因此客戶於交易前仍應充分瞭解組合式商品之性質,及相關財務、會計、稅制或法律等事宜,自行審度本身財務狀況及風險承受程度,始決定是否進行投資。
一、最低收益風險:投資人於本商品投資期間,因連結標的之變動,可能取得不同之報酬。本商品的潛在報酬,可能會低於銀行存款的報酬或非結構型固定票息債券或直接投資於本商品連結資產或其他投資。若連結標的表現不如預期,則投資人可能拿不到配息,最差狀況下持有本商品至到期日時僅取回 100%原計價幣別本金之稅前結算金額。二、本金風險:本商品提供到期 100%原計價幣別本金之稅前結算金額之保障機制。若本行未發生信用事件,投資人持有本商品至到期日將至少領回 100%原計價幣別本金之稅前結算金額。但若本商品到期前投資人申請提前終止或本行提前終止本商品契約而提前到期,則投資人可領回金額可能低於原始投資金額(在最壞情形下,領回金額甚至可能為零)。
三、信用風險:本商品非一般存款而是一項投資,投資人需承擔本行無法履行義務之信用風險。本行之信用風險將影響本行按商品條件支付配息(如有)及到期金額之能力,本商品之持有人對本行屬一般無擔保債權人,與其他無擔保債權人並列相同求償順位並次於優先債權人的求償順位。若本行因發生破產或破產和解協議或破產保護,本商品應支付之配息(如有)及到期金額可能延遲支付或減少。
四、市場風險:可能影響連結標的之表現的市場因素包括政治和經濟環境、商業條件、投資人情緒和信心等,這些因素在本地或環球市場均可能出現。
五、交易提前終止風險:若本行未發生信用事件,投資人持有本商品至到期日將至少領回 100%原計價幣別本金之稅前結算金額。本商品到期前投資人如申請提前終止,將導致投資人可領回金額低於原始投資金額(在最壞情形下,領回金額甚至可能為零),或者根本無法進行提前終止。
六、流動性風險:本商品為一組合式商品,並非一般存款,而係一項投資,且投資人不得轉讓予第三人,投資人如欲於到期日前提前終止,應經本行同意,且需負擔因提前終止所產生之成本及可能無法收回全部投資本金之風險。因此,投資人應考量其資金之流動性風險。
七、匯兌風險:若投資人於投資之初係以非本商品計價幣別之其他貨幣資金承作本商品者,須留意本商品之孳息及原始投資金額返還時,轉換回原幣別時將可能產生低於投資本金之匯兌風險。相關匯兌有可能受到市場、政治情況與經濟因素所影響,並有可能上升或下跌。任何時間的相關匯兌水平並不保證有利的財務報酬。
八、利率風險:市場利率可能因某些事件或因素而產生非預期變化,當市場利率變動時,本商品價格可能會隨之下跌或上漲。
九、再投資風險:投資人如提前終止本商品契約,或本商品因本行提前終止本商品契約而提前到期,可能面臨到下一個投資標的可能無法提供與此商品相同的收益,而產生資金的再投資風險。
十、國家/地區風險:本商品提供人之註冊國如發生戰亂等不可抗力之事件將導致投資人損失。
十一、交割風險:本商品提供人之註冊國或所連結標的之交易所或款券交割清算機構所在地,如遇緊急特殊情形、市場變動因素或逢例假日而改變交割規定,或因本商品提供人內部作業因素,將導致暫時無法交割或交割延誤,投資人於投資之初應了解相關交割風險。
十二、連結標的風險:所連結之標的如遇特殊因素,計算代理機構將有權依誠信原則對商品條款作出相對應調整,此種狀況可能會對本商品的價值及表現產生負面影響。
十三、通貨膨脹風險:雖然商品到期日將領回至少 100%投資本金之稅前金額,惟投資人應考量並瞭解商品投資期間的通貨膨脹將導致商品的實質收益下降。
十四、賦稅風險:本商品之所有金錢給付在所適用法律規定應予扣繳的情況下,本行於付款時將為扣繳。若日後因稅法變更,投資人之稅賦將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本商品之收益將可能不等同於發行時之預期。有關稅法之相關問題,投資人應自行尋求專業顧問之建議。
十五、事件風險: 如遇商品提供人發生重大事件,有可能導致本商品價值下降。
十六、法律風險:相關法令之變動(例如稅法)可能會影響本商品之實質收益。投資人必須承擔因法令適用之變更所致權益變動之風險。
十七、商品提供人提前終止風險:商品提供人在因法令規定等不可歸責於商品提供人之情況下,可能全權決定於商品到期前提前終止本商品。如商品提供人於上述之條件或情形下提前終止本商品,則投資人取回的金額,可能低於原始投資本金。
十八、槓桿風險:以融資借款方式購買本商品(槓桿投資)會顯著增加投資風險。當本商品的價值因為市場結算而下降時,槓桿投資將擴大價值降低的幅度。本商品的潛在風險與報酬的任何聲明並未將任何槓桿投資納入考慮。除了其他事項外,投資人必須將本商品在到期日前,每日因應市場結算價值減少所造成追繳保證金的可能性與融資成本的潛在影響納入考慮。
十九、本商品因利率、匯率、有價證券市價或其他指標之變動,有直接導致本金損失或超過當初本金損失之虞者:本商品可能因利率、匯率、或其他指標之變動,有直接導致本金損失或超過當初本金損失之風險,包括以上「商品風險說明」所提到的“利率風險”、“匯兌風險”、“市場風險”、”通貨膨脹風險 ”及“槓桿風險”等。
二十、本商品因銀行或他人之業務或財產狀況之變化,有直接導致本金損失或超過當初本金損失之虞:投資人需承擔商品提供人之信用風險。請參考以上「商品風險說明」的“信用風險” 部份。
二十一、本商品因其他經主管機關規定足以影響投資人判斷之重要事項,有直接導致本金損失或超過當初本金損失之虞:截至本產品說明書刊印日,無。
二十二、本商品之最大損失金額:本商品到期前投資人如申請提前終止,將導致投資人可領回金額低於原始投資金額(在最壞情形下,領回金額甚至可能為零)。若本行發生信用事件,投資人最大損失可能為所有投資本金。
二十三、客戶辦理涉及人民幣衍生性金融商品時,除因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而面臨之連結標的風險及各類次要風險項目外,由於目前人民幣仍須受我國及大陸地區相關法規的限制,客戶辦理本項業務可能包含以下風險:
(一) 客戶應充分瞭解涉及人民幣衍生性金融商品會受市場以外因素,影響交易之風險及評價結果:

  1. 涉及人民幣衍生性金融商品,除受一般市場變動因素影響外,尚會受到大陸地區或其他地區法令或政策變更,或因人民幣清算服務限制,影響人民幣資金在市場的供需,進而導致匯率、利率或其他相關連結標的波動幅度可能較大,可能影響交易之損益及市價評估。
  2. 客戶從事人民幣相關交易,可能因人民幣清算服務限制,或非公開市場交易或特殊情況發生,影響人民幣之可取得性、可流動性及可轉讓性,進而造成交易風險或評價損失擴大。

(二) 客戶應充分瞭解人民幣結購/售或結算交割將受到相關規定規範及限制:

  1. 人民幣結購與結售限額應依相關外匯業務規定辦理,與其他外幣可能不同,客戶因承作衍生性金融商品而有收付人民幣情形時,應注意結購與結售人民幣之限額、時程及相關程序。
  2. 客戶原持有之人民幣資產、負債或因交易而產生之收付義務均可能因法令或政策之變更,或因人民幣清算服務限制,導致影響人民幣資金在市場的供需,進而影響相關交易之結算交割,雖銀行業對原已受理之人民幣案件後續作業,仍盡力尋求其他解決管道及方式,但必要時仍有依當時市場匯率改以其他幣別結算交割之可能。

(三) 客戶應充分瞭解人民幣匯率及其他價格可能適用不同市場之連結標的,而影響交易之結算交割及市價評估結果:
人民幣匯率目前有大陸地區境內人民幣匯率及大陸地區境外人民幣匯率,大陸地區境外人民幣匯率亦可能有多種匯率指標,各有其交易市場。不同匯率指標可能衍生適用不同之利率或其他相關連結標的。前述指標可能因市場流動性及其他因素而彼此趨近或偏離,其衍生適用之連結標的價格亦因此受影響。不同匯率或連結標的衍生性金融商品,結算交割及市價評估之依據亦有不同,各自按其契約約定內容為之。客戶於從事交易前應充分瞭解該交易所適用之匯率、利率及相關連結標的價格,並自行評估其衍生之交易風險及損失。

Q07. 投資「雙元雙利投資組合」的應注意事項?

一、 您的風險等級須高於或等於商品之風險等級,風險等級應詳載於相關交易文件內。
二、 部分商品銷售對象限專業投資人,針對此類商品,您須為專業投資人始可投資。
三、 本商品最長投資天期為 3 個月,因此依相關法令規定並無契約審閱期間。
四、 請詳閱產品說明書之內容,並應注意商品之風險事項。
五、 各項費用及交易處理程序說明皆詳載於「雙元雙利投資組合產品說明書」中

  1. 本行營業時間內受理投資本商品且本行將於起息日完成扣款作業。
  2. 本商品開放一個月以上之天期可申請提前終止,唯開放期間僅限起始日後一營業日起至決算日前兩個營業日間由客戶提出書面申請提前終止。本商品提前終止之申請時間為上午 9:00 至下午2:00,超過服務時間之申請不予受理。
  3. 當您與本行進行本商品之交易時,所交易之金額將從您的外幣綜合存款中先予以圈存而不得動用,本行並將於起息日(起始日後次二營業日)從您的外幣綜合存款帳戶中進行扣款事宜。
  4. 客戶申請投資時,不需負擔申購手續費,惟若申請提前終止,必須支付提前終止手續費。提前終止手續費之計算方式為:承作本金金額(依計價貨幣計)乘以 0.5%。
  5. 本商品提前終止,其雙元雙利投資組合總收益率僅計算至提前終止日前一日,即自提前終止日至款項入帳日止不計算雙元雙利投資組合總收益率,其間亦不會產生活期存款利息收入。客戶提前終止可領回之金額將於提前終止日次二個銀行營業日營業時間截止前依客戶入帳指示匯入指示帳號。

六、 市價評估說明及其他說明事項:交易完成後,本行將列印雙元雙利投資組合申購交易確認書交付客戶,並於每月定期以平信或電子郵件之形式製發對帳單與客戶核對。本行於網站上定期提供各外幣匯率之資訊供客戶參考自行評估所投資商品之參考市價,若客戶欲辦理提前終止,得領取之金額應依產品說明書或其他相關交易文件所載交易提前終止之計算方式為準。

Q08. 投資「活利投資組合」的應注意事項?

一、 您的風險等級須高於或等於商品之風險等級,風險等級應詳載於相關交易文件內。
二、 部分商品銷售對象限專業投資人,針對此類商品,您須為專業投資人始可投資。
三、 本商品提供七日契約審閱期,但專業客戶不在此限。
四、 請詳閱產品說明書之內容,並應注意商品之風險事項。
五、 各項費用及交易處理程序說明皆已詳載於「活利投資組合產品說明書」中

  1. 本行營業時間內受理投資本商品且本行將於起息日完成扣款作業。
  2. 經取得本行同意,投資人得申請提前終止,並以原始投資金額整筆申請為限。自投資始日(不含)起,每週三於本行營業時間下午一時三十分前受理,如遇非營業日則依市場慣例順延。
  3. 當您與本行進行本商品之交易時,所交易之金額將從您所指定之外幣扣款帳號先予以圈存而不得動用,本行並將於投資始日從該外幣扣款帳號進行扣款事宜。若指定之扣款帳戶餘額不足而導致無法圈存且您未於投資始日之前補足交易金額,則該投資指示視為取消。
  4. 若交易日因市場波動因素導致無法達到產品說明書上所載之相關商品條件,或於受理投資期間內未能達到商品發行最低門檻或因發生足以影響市場之重大事件而無法完成本交易時,本行有權主動取消本交易並於原訂投資始日解除您原被圈存之金額,並另行通知。
  5. 若您於受理投資期間解除本商品之投資意願,本行將於原訂投資始日解除投資人原被圈存之金額。
  6. 本商品並無另外收取任何費用。
  7. 提前終止賣回價應以當日之市場價格為準(由商品提供人決定之),您可以於本行網站http://www.hsbc.com.tw 上查詢最新提前賣回參考價格*。您申請最低提前終止金額須以整筆原始投資金額為限。

六、 市價評估資訊及其他說明事項:交易完成後,本行將列印交易確認書交付客戶,並於每月定期以平信或電子郵件之形式製發對帳單與客戶核對。本行於網站上定期提供本商品之市價評估資訊*供客戶參考,若投資人欲辦理提前終止,須經商品提供人事先同意,得領取之金額應依產品說明書或其他相關交易文件所載交易提前終止之計算方式為準。*市價評估資訊僅供參考,實際提前終止價格以提前終止當日本行認定之市場價格為準。

Q09. 滙豐銀行在結構型商品的交易中扮演何種角色?

滙豐銀行通常為商品提供人及計算機構,詳細資訊可參閱各商品之「產品說明書」。

Q10. 投資結構型商品交易糾紛申訴管道?

如客戶對本行之服務有任何意見或不滿意之處,可洽詢專屬之理財業務專員或經由下列管道反映/申訴:(1)客戶服務中心(02) 6616-6000;(2)全省各分行;或(3)申訴專線(0800-050-018),若無法依上述申訴處理程序完成和解者,並得向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要求評議或調解;或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訴。詳細資訊請參閱本行網站公告之「法定公開揭露事項─本行客戶意見反映/申訴處理程序」。

Q11. 結構型商品交易所得如何課稅?

自 99 年 1 月 1 日起,依所得稅法規定個人與證券商或銀行從事結構型商品交易之所得,屬其他所得,改採分離課稅,免併計個人綜合所得總額申報。 即該項交易所得,屬就源扣繳之其他所得,改採分離課稅,所得人為居住者按所得額扣取 10%,非居住者按所得額扣取 15%。
客戶從事本組合式商品交易於提前終止或到期結算時,就契約期間產生之收入,如依相關稅法規定應扣繳所得稅時,本行將依相關規定辦理扣繳;如依相關稅法規定客戶應將該收入併入所得稅申報時,客戶應依法自行誠實申報,本行無代申報所得稅之義務。

滙豐銀行非常重視客戶回饋,您的寶貴意見將幫助我們提昇服務品質。為提升本行對年長者或有特別需求客戶之消費權益保護,本行提供親友陪同參與會談,以幫助客戶了解申購/申辦產品相關訊息,並提供足夠時間考慮是否申購/申辦相關產品,若對各項說明內容有任何疑義或需要進一步說明,亦可致電客服中心專線 (02)6616-6000 或以電子郵件csr@hsbc.com.tw反映予本行。